大家好!今天讓俊星環保來大家介紹下關于如果是二樓下水道堵塞是誰的責任(如果是二樓下水道堵塞是誰的責任呢)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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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堵了2樓水淹誰負責
法律分析:下水道堵塞,房客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堵塞,房東承擔維修責任。房客非正常使用產生的堵塞由房客承擔維修費用。根據《民法典》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樓長期無人居住,下水管道堵塞,一樓被淹,誰來負責賠償?
下水道堵塞造成住戶被水淹的,應該由造成下水道堵塞的行為人承擔賠償的責任,若無法確定具體行為賠償人,則推定為共同過錯,由被淹住戶與樓上住戶共同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條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二百七十二條 【業主對專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在樓上發生滲水情況時,物業的有沒有義務解決,首先可以看下物業的基本職責,主要有如下:
1、物業及其配套設施的維護和保養。
2、加強保安和消防管理,向業主和租戶提供生活和辦公的安全保障。
3、搞好物業及周圍環境的清潔,包括垃圾、各種廢物、污水、雨水的排泄清除等,以求保持一個清潔衛生的環境,向業主或租戶提供一個整潔舒適的居住、辦公環境。
4、做好物業管理區范圍內的綠化建設和保養,以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
5、做好大樓和小區內的交通管理。內容包括小區內的平行交通和大樓內的垂直交通(電梯和人行扶梯)的管理,也包括通道、屋頂等空間的清潔、路燈的保養等。
6、加強車輛管理,防止車輛丟失、損壞或釀成事故,要求小區、大廈行車路線有明顯標志,車輛限速行駛,統一物業轄區內的車輛停放,保持物業轄區的道路、過道的暢通。
7、搞好財務管理工作。一是要搞好維修基金以及儲備金的核收和使用管理,保證物業管理工作的健康順利進行。
8、及時辦理物業及附屬設備的財產保險,避免由于自然災害給業主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
9、搞好社區管理,創造健康文明的社區文化,努力建立友好融洽的新型人際關系。
、就公共市政設施的有關事務與政府和公共事業部門聯系。
、建立物業檔案,隨時掌握產權變動情況,維護物業的完整和統一管理。
所以,從物業的基本職責來看,樓上發生滲漏水問題,如果物業管理合同中有相關的約定,那么物業就有義務負責解決樓上滲漏水問題。
二樓廚房下水道堵反水是誰的責任
二樓廚房下水道堵反水是誰的責任,這個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是因為排水管道出現了堵塞現象,而且因為2樓的排水管道和總的排水管是聯系在一起的,承擔著二樓以上所有住戶的排水問題,就容易出現排水難的情況。如果是因為客觀因素導致的,我們可以找物業公司,由物業公司來承擔維修的責任。如果是因為1樓的住戶私改了排水管道,導致2樓住戶出現了反水的問題,應該找1樓住戶來承擔相應的責任,并且對于2樓住戶家里的損失也應該進行賠償。作為2樓的業主可以保留相關證據,請專業的部門鑒定家里的損失,之后再與1樓的住戶進行友好協商。二樓下水道堵了樓上要負責嗎
以上就是俊星環保對于如果是二樓下水道堵塞是誰的責任(如果是二樓下水道堵塞是誰的責任呢)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如果是二樓下水道堵塞是誰的責任(如果是二樓下水道堵塞是誰的責任呢)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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